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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学院学生会章程

发布日期:2022-03-25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融媒学院学生会章程》的原则制定。第二条融媒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的全院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直接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接受来自其他各方面的建议和帮助。

第四条学生会的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校、学院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需要的合格人才。

第五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党的领导下和团的组织下,在积极配合融媒学生会工作的前提和要求下,团结和带领全院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做新时代“有理想、有担当、有品质、有修养、有追求、有作为"的青年;

(二)倡导和组织同学积极开展和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学习、文体、创新实践、勤工俭学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们的全面发展;

(三)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四)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公益劳动等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全院同学服务;

(五)积极配合校学生会的工作,发展与各院学生会的合作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六)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七)加强同兄弟院校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的目的。

第六条学生会基本原则:

(一)学生会组织应定期向学院党组织和团委报告工作;

(二)学生会各部门应定期反映情况,及时请示与汇报工作;

(三)学生会各部门都要执行学院团委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

第七条凡融媒学院在籍的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讨论、咨询和建议权。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

(二)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有权要求本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有权享有本会提供的服务;

(四)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

(五)会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六)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七)会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服从学生会在各部门的人员调剂;

(八)会员可参与优秀学生骨干、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及其他奖励和荣誉的评选活动;

(九)会员因个人原因需要退出学生会的,必须向团委书记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退出原因。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 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二)刻苦学习,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

(三)遵守学院规章,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院誉;

(四)支持和配合学生会开展活动;

(五)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创造良好学习风气。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学生委员会员由现任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每届任期1年。 经选举产生的学生委员会须经院团委批准。

第十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办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

(三)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

(四)征求广大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学生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院团委的指导和帮助下,选举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二)制定和修改学生会各项重要工作制度;

(三)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

(四)审批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

(五)审议各部门工作汇报,考核各部门工作;

(六)监察学生会大型活动、财务状况等事务。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委员会和学院团委代表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二)主席团职权是:

(1)执行学生委员会的决定,对学生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2)任免学生会各部主要负责人;

(3)在主席领导下研究部署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代表融媒学院学生会进行对外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下设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综合部、生活权益部5个部门。

第十六条学生会各个部门的职能:

(一)学习部:1、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如辩论赛、演讲赛、学术讲座、考公务员经验交流会、考研经验交流会等)。2、根据学校或学院下达的要求,配合开展有关活动。3、组织各种活动务必做到事先有策划,事中有条理,事后有总结,做好活动的宣传,做好材料的收集,做好资料的上传。4、负责学风建设,即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及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作风。5、做好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解决学生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6、日常查课工作,检查各班的学习情况,监督各班学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体育部:1、负责策划、组织、协调、指导全院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全院学生的身体素质。2、精心组织选好校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确保人员安全。3、选拔好篮球队、足球队成员,加强平时训练。4、加强与各班体育委员的交流与联系,为各类体育赛事做好准备。5、根据校学生会体育部及其他部门的要求,配合开展有关活动。

(三)文艺部: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或者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 1、落实各班文娱委员职责,发现培养文艺人才,指导各班文艺委员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2、协助学院举行的文艺演出活动,并组织编排节目代表学生会参加。如欢送会。3、组织各班积极参加学校每年一次的迎新晚会,并且要组织编排节目代表学院参加。4、协助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并且在其他部门需要时,积极配合和排练文艺节目,如运动会开幕式,篮球赛等。

(四)综合部:1、 定期学习制作赞助策划书。2、 配合完成办公室的值班工作。3、 积极认真配合团学各部门活动的开展,明确分工。4、 按时、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5、 加强与其他学院、学校的联系和交流,学习借鉴各学院、各校的经验。6、建立赞助资源库,保存赞助资料。为以后的拉赞助提供资料。7、 建立有关的信息档案。负责学院活动的对外宣传,加强与社会的接触,争取为我院各种活动拉赞助。8、 对外拉赞助时,必须佩带工作证,在和商家的交谈中,要礼貌用语,举止得当,态度诚恳。9、 负责活动的对外联系工作,包括联系嘉宾,制作,发送,请柬,安排礼仪接待等工作。10、加强与往届外联部学姐学长的交流,学习经验。

(五)生活权益部:1、协助校宿管中心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2、协助学校、学院教育学生遵守校及院的各种规章制度,爱护公物。3、定期参加宿管委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征求意见、布置任务,统一各项检查标准并组织评比活动的开展。与其他学院宿管委加强联系。4、负责搞好宿舍的文化建设,开展各种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为学生创造一个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负责每年开展寝室文化节。5、进行日常查寝,了解和收集同学反映的情况,经常向宿管中心反映学生对宿舍管理的意见、建议,并联系学校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学生和学校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作用。6、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对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电的安全教育和防火、防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自我保护意识。7、完成校自管会交办的工作。8、期末对上学期工作情况做总结。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不仅需模范地履行本章程所规定的会员各项义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民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维护学校稳定,支持学校及学院发展改革;

(二)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作风扎实,脚踏实地,多干实事;

(四)工作勤奋,能按时圆满的完成学生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五)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地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学习刻苦,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融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改和调整。第十八条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